-
靈石縣專業推薦律師
-
實名、執業雙重認證
-
專業解答 極速響應
-
司法監督 隱私保障
靈石縣法律知識
- 婚姻法
- 刑事辯護
- 房產糾紛
- 勞動糾紛
- 債權債務
- 交通事故
- 靈石縣律師文集
- 靈石縣律師案例
-
危險駕駛罪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嗎?
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由此可見,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審的,但前提是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同時辦理相關的取保手續后才可以。人瀏覽
-
配偶一方在國外,如果辦理離婚?
出國后的第一年,曾給李先生寄來要求離婚的協議書,當時李先生不同意,事情就這樣耽擱下來了。請問,李先生與其妻的婚姻還有效嗎?如果陳女士與李先生要結婚的話,該怎么辦?[解答]關于這類問題,現在已引起越來越多人的關注。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等的規定,現將我國關于涉外離婚訴訟的管轄權制度歸納如下:1.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外要求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其國內法決定。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我人民法院有權受理。如果雙方均為出國人員,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向出國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4.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5.在海外結婚并定居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6.對外國法院涉及中國公民的離婚判決,既不違反我國婚姻法的基本精神,雙方當事亦無異議,我人民法院經裁定可以承認其對雙方當事人的約束力;如判決的有關部分須在我境內執行,得由外國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67條的規定委托我人民法院代為執行。關于離婚適用法律的問題。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據這一規定,我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申請離婚,應按我國《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由外國法院受理的我國公民和外國人的離婚案件,按外國的法律規定辦理。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李先生必須先與妻子辦理離婚手續,然后才能與陳女士結婚。操作辦法有二:一是如果李先生與其妻子雙方自愿離婚,李先生應當與妻子共同到李先生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二是李先生直接向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建議李先生最好選擇起訴離婚,這樣,即使被告無故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決。人瀏覽
-
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二)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人瀏覽
-
淺談律師事務所在房地產三級市場的服務
房地產的“三級市場”?!叭壥袌觥蹦壳盃顩r如何?律師事務所在“三級市場”能提供什么樣的法律服務,市場是否有此需求?是筆者在本文中著重闡述的問題,以期向同行請教,與同業探討。一、房地產三級市場交易活躍的背后有隱憂隨著住房商品化日益深入,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最大筆、最重要的開支莫過于買房。在經濟發達地區已經出現二次置業、三次置業的熱潮。新的樓盤、新的住宅小區如雨后春筍,讓人應接不暇。新房交易市場的火爆,必然會帶動二手房交易市場的蓬勃發展。二手房交易市場的活躍還源自城市移民及流動人口的增加,這一人群要么是剛出校門的學生,要么是遠離家鄉出外打工的青年人。就經濟實力而言,買一手房壓力比較大,而二手房價格便宜,多數二手房又基本在成熟社區,生活方便。從這兩點考慮二手房有很大的市場空間。新售商品房的層出不窮提供了閑置的二手房資源,新興的移民城市及這個城市的流動人員構成了二手房交易的穩定而龐大的客戶群體,二手房交易怎能不火爆呢?可是活躍的背后亦有隱憂。據中消協有關統計,目前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已從耐用消費品轉至商品房交易上,而隨著國家對開發商及新房交易的不斷規范,一手房交易市場的糾紛呈下降趨勢,而早不為人重視的二手房交易消費者投訴及糾紛明顯上升,而消費者投訴的重矢之地就是房屋中介機構,可見房屋中介企業在交易市場中是亟待規范的。那么哪些行為損害消費者利益,妨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呢?筆者大致歸納如下:1、利用“霸王條款”、“定金陷井”,多收中介費或牟取非法利益。主要表現在:在《房屋委托買賣合同》中根本不寫明中介方違約責任的追究辦法,而將十分苛刻的條款強加給委托的買方或者賣方。比如在居間合同中約定:“委托人要向居間人(中介公司)支付居間費用,因買賣雙方的原因導致買賣協議無法達成,責任自負,居間人不退費用”。在委托買賣合同中約定:“先收取買方預定金XX元,若因賣方原因不能簽訂正式買賣協議,預定金在收取必要費用后退還買方,若因買方原因不能簽訂正式合同則沒收定金”。還有諸如“因中介公司原因未能簽訂合同返還定金,因委托方原因就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的約定。利用定金約定的不明確或采用隱蔽手法做文字游戲,“訂金”、“定金”、“預訂金”等詞匯濫用并任意解釋,造成中介公司違約就返還定金,委托人違約就雙倍返還定金的不平等局面,以達到損害委托人利益,從中牟利的目的。2、利用信息優勢,雙方代理,欺騙買賣雙方,從中牟取暴利。中介公司往往掌握最新的二手房交易市場信息,如市場行情、買方客戶資料,賣方客戶資料等等。而在辦理委托時不讓買賣雙方直接見面,而是分別與買方、賣方簽訂《委托買賣合同書》,打壓賣方的價格、抬升買方的價格,造成賣方賣的價格低,而買方未必付錢少。從中牟取高額利潤,損害買賣雙方的利益。3、不法分子利用房屋中介詐騙錢財。目前注冊一個房屋中介公司十分容易,而運營成本又十分低廉。導致許多不法之徒利用房屋中介公司作晃子,干起詐騙百姓錢財的營生。收到定金、預購款后,一走了之,使委托人蒙受重大損失。這種行為直接危害到整個房屋中介的行業信譽,使百姓不再敢信任中介。筆者在網上看到許多求購或出售二手房的信息,且十有八九在后面注明——“免中介”??梢娚鐣χ薪榈姆帐切拇娼娴俚?。二、律師事務所應當在二手房交易市場發揮作用面對活躍市場中不和諧的隱憂,作為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及律師事務所,應當發揮積極作用,激濁揚清,引導消費者,幫助消費者避免交易風險,以其專業知識促進交易市場誠信、健康、有序的發展。1、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參與二手房交易過程有其自身的優勢。首先,在人才方面。律師事務所聚集了一大批熟悉民商事法律,特別是房地產方面法律法規的律師,他們知道現行法律對二手房交易有哪些規制,同時他們也清楚如何在交易地程中采取通過包括制定公正、公平合同條款在內的一切手段既保證交易的安全性,又保證交易高效率。有這樣一批法律專業人參與二手房交易無疑能為廣大消費者答疑解惑,保駕護航。其次,在資源方面。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依照法律的規定,享有調查的權利。他們可以以律師的身份,向有關房地產主管部門、房地產權交易中心、公安戶政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職能部門或授權參與社會管理的團體調查、取證。正是基于律師的這種職業特點,他能夠掌握比普通消費者更多的有關交易雙方主體、交易標的以及中介機構運營及商譽的客觀情況。并根據其專業知識判斷交易主體是否合格,交易標的是否存在權利瑕疵或質量瑕疵,交易風險的高低以及中介公司的資信狀況等等。第三,在信譽方面。受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約束,律師行業比其他任何一個行業都重視自身的信譽。就執業律師的個人素質就總體水平而言,也遠遠高于其他行業的從業人員,這是由其法律工作者的特殊身份決定的,公眾對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是持普遍的信任態度的。因此有律師參與二手房交易的過程,消費者會持普遍的歡迎態度。在買賣雙方互不信任的情況下,他們更希望律師事務所的介入,幫助其安全、高效的完成交易活動。這些均是律師事務所信譽社會評價高的體現。2、消費者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的對法律服務的主要需求筆者通過接觸二手房交易的雙方及處理此類問題的積累的經驗,認為交易過程中消費者的需求主要體現在:第一,基于對交易者的不熟悉,產生了不信任,但又要完成交易,迫切了解對方的主體身份或資格。例如:買方希望了解賣方是否為出售房屋的真正所有權人,有無其他共有權人,賣方的民事行為能力,賣方出賣房屋的行為是否受到限制等等。賣方希望知道買方購房意思是否真實,有無付款的能力及如何保證及時、足額收到售房款等等。第二,買方迫切希望知道擬購賣房屋的權利狀況及自然狀況。買方對于二手房的信息或是來源于賣方的陳述,或是來自中介公司的介紹,他特別希望有一個能值得他信任的人或機構客觀地評價二手房的權利狀況及其自然狀況。諸如權屬是否明晰、有無抵押或查封、有無禁止買賣的其它情形,房屋的水電、物業管理費水平及是否已全部結清等等。這些通過律師的專業調查,一般都能給買方明確的答案。第三,買賣雙方都關注如何追究履行合同中過錯方的責任及自身權益受到損害后的救濟渠道及方式。消費者的成熟也體現在對于違約責任的規定有無和是否合理,體現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如何采取補救措施,以便減少損失或彌補損失。這就要求我們律師針對各種情況,設計出個性化的責任認定及追究條款,并能夠在出現問題后循此條款真正能解決問題。3、律師事務所應當根據目前二手房交易的現狀及消費者的需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法律服務方案。首先應當為消費者擬就公正、公平切實可行合同文件。目前,二手房中介市場上的合同五花八門,有《購房預訂合同》、《委托買賣房屋合同》、《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等等不勝枚舉,但是絕大多數合同都是中介機構自行起草的格式合同,合同中充斥著霸王條款和對消費者不利而對中介機構有利的不平等條款。簽訂這樣的合同,在委托中介進行交易的開始就埋下了禍根,最終吃虧的一定是消費者。而律師事務所完全能夠站在中立的立場上起草對雙方都有同等保護和同等違約追究責任的條款,不偏不倚,公平對待合同的雙方。筆者認為律師事務所有責任也有社會義務為消費者提供這樣的合同文本供消費者參考、使用。而在中介市場中最為常用的應當是《委托買賣房屋合同》和《房屋買賣居間合同》。這兩類合同基本能夠涵蓋中介市場最為重要的業務形式:委托行為和居間行為。即買方或買方委托中介機構買賣房屋的行為,和中介機構作為中間人撮合買賣雙方完成房屋交易的行為。筆者注意到國內有的城市或使消費者協會或是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都曾經向社會提供這兩類合同的示范文本,這種做法能夠在合同上避免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的情況發生,有利于保護消費者,值得肯定和推廣。律師事務所的任務是大力推廣這樣的示范文本,并且針對不同客戶的需求進行個性化的設計和改良,以期起到量身定做的效果,更符合個案交易的實際情況。其次,結合自身的職業特點,開展調查服務。律師事務所及律師要改變只為訴訟案件調查取證的思維模式。在為客戶提供房產交易的法律服務時,注重簽訂合同簽的調查工作。重點對交易雙方主體資格、交易房產的權屬狀況,自然狀況的調查與研究。在交易之初就避免交易的不安全因素,維護客戶的利益,避免糾紛的產生。畢竟事前監督總比事后補救的效果好。第三,利用律師事務所的中立地位與行業信譽,協助交易雙方盡快完成交易。最為典型的例子是:當交易雙方互不信任就付款方式和時間達不成一致時,律師事務所可以從中斡旋,要求買方先將購房款交給律師事務所提存,由律師事務所向其出已經提存的憑證,并由律師事務所作出書面承諾,待完成過戶手續后,再將提存款項交付給賣方,如果交易不成功,由律師事務所將提存款項返還給買方。有了律師事務所作為中立機構的出現,買賣雙方很容易就付款方式及時間達成一致,迅速完成交易,實現交易安全與效率的統一。當然,提供法律服務的方式還有很多,如制作二手房交易流程與注意事項宣傳折頁,利用廣播、報紙等媒體宣傳有關法律法規,揭露中介黑幕陷阱等等??傊?,面對日益繁榮的二手房交易市場,面對繁榮背后的問題和弊病,律師事務所有能力也有義務參與對這個市場的規范,興利除弊,激濁揚清,既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又擴大了法律服務的業務范圍。希望廣大律師事務所與律師同行參與到這項工作中來,倡導誠信交易,凈化房產交易市場,促進房產交易市場的全面繁榮。人瀏覽
-
交通事故中受傷的老年人,能否主張誤工費?
其大多是由傷者工資及誤工期限決定,當傷者為已逾法定退休年齡的老年人時,又能否主張誤工費呢?基本案情:2019年5月22日,李某駕駛出租車與正在路上行走的武某(70周歲)相撞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武某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李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武某無責任。武某送醫治療,經診斷為骨盆粉碎骨折、頭皮裂傷、左側小腦半球梗塞、左上腹軟組織損傷、顱內多發性腦梗塞。事故車輛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內。后武某委托我作為代理人并起訴李某及保險公司承擔醫藥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各項費用,其中包括誤工費主張(按2000元/月)。爭議焦點:武某此前一直在鄉下務農,現年齡較大,跟隨兒子生活,其子在城里經營一家飯店,武某就每天在飯店當服務員幫忙。訴訟中我方提交了武某原村委會證明及現住街道辦事處證明,均證明原告隨其子生活并幫忙經營飯店。并且由飯店出具一份工作及工資證明,證明原告工作及工資收入2000元/月。訴訟過程中,保險公司一直堅稱武某已逾法定退休年齡,不應要求誤工費賠償,我方主張:保險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原告已喪失勞動能力;另外根據第三方證明已明確表明其勞動的事實,決定誤工費的是實際務工,而并非年齡高低,并不能僅憑已逾法定退休年齡,就根本上否定老年人的勞動能力及創造的勞動價值。判決結果:最后法院在綜合考慮到原告年齡及誤工時間,酌情認定誤工費為3000元?!揪唧w詳見(2020)晉0106民初4876號民事判決書】本案典型意義:從本案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可看出,已逾法定退休年齡的老人,在現實生活中,仍具備勞動能力,并且仍在實際付出勞動并為家庭為社會創造價值,若因侵權受傷,則養傷治療肯定會對其勞動收入有所影響,單純以年齡來否定誤工費,有失公平,另外在認定誤工費數額時,法院也會綜合考慮勞動者實際收入水平及各方面因素酌情認定。個人辦案小結:為什么單獨把這個案子拎出來講呢,因為這個案子辦理過程中發生各種變化讓我印象深刻,涉及當事人自身變故及山西省關于人身損害辦案指引的更改。實話實說,作為本案的承辦人,在了解當事人實際的工作是在自己兒子飯店干活,工資發放也并不規律時,就明確告知委托人,一方面實際勞動工作就應該主張誤工費,另一方面證據證明力會薄弱,只能是盡量爭取。但是最后法院的判決認定了原告的勞動能力,酌情認定誤工費,盡管數額與所訴不一致,但對于該結果還是令人欣喜的。最后思考一下,作為普通打工族的你,沒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流水、納稅證明等等,當遇到侵權責任糾紛,誤工費又能否按實際工資主張?想知道的話,就看我下一個案例嘍!人瀏覽
-
交通事故中傷者沒有勞動合同怎么主張誤工費?
交通事故,誤工費該以什么標準及如何主張呢?基本案情:2020年11月,被告秦某駕駛貨車與駕駛自行車的邢某碰撞,造成邢某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交警事故認定秦某負事故全部責任,邢某無責任。秦某所駕駛車輛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及商業三者險事故造成邢某左髕骨粉碎性骨折、左膝關節處軟組織挫傷等,出院后邢某委托本人起訴秦某及保險公司醫療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共計146749.75元。其中原告邢某系某飯店廚師,雙方之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月工資7000元,每月一號飯店會以現金形式向其發放工資。故誤工費以其實際工資即7000元/月來主張。并提供邢某所任職飯店營業執照及出具的工作及誤工證明、健康合格證、食品安全監督公示欄、飯店出具的員工工資發放單等證據。爭議焦點:保險公司認為原告邢某未提供經營單位與上訴人的勞動合同,無法證明其工作職業職務;無法舉證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無法證明其收入來源為每月7000元,應按照山西省高院【2020】34號文件規定,按80元/天計算。我方認為提供的證據已足以證明原告工作及收入情況。另外由于原告職業靈活多變,加之疫情對于餐飲行業的影響,變更工作是常態,而且多為規模較小的飯店,日常中對于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流水發放流程本就做不到特別規范,并不能作為否定原告的實際收入的依據。判決結果:一審法院認可原告工作及收入,支持誤工費標準為7000元/月,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各項費用共計142234.75元?!驹斠姡?021)晉0108民初1830號民事判決】保險公司對于一審判決中誤工費認定不服,后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中我方將邢某在前一家飯店擔任廚師時,老板通每月向其發放工資的轉賬記錄作為新證據提交,主要目的是側面證明邢某的工資水平。二審法院最后判決維持原判?!驹斠姡?021)晉01民終6438號民事判決】本案例的指導意義:首先對于各位打工人的一個提醒,工作中盡量要簽訂勞動合同,而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哪怕拍照保留也可以。其次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你是在山西省內工作的小伙伴且工資如果高于省高院80元/天標準,(對于這個晉高法【2020】34號文件我就在這就不贅述了,你們可以自己去詳讀一下)那么在遭受交通事故后,盡量多準備證明自己工作及收入的證據,比如單位出具的證明,老板或者同事的證明,工作的登記表,單位日常發放工資的流水或者轉賬記錄或者工資領取單等等。個人小結:這個案子無論從賠償總額以及誤工費賠付上均是很令人滿意的,其實侵權責任做多了,你就會發現在賠償項目上,只要有希望就要去努力替當事人爭取。好啦,我說完了,如果遇到侵權責任糾紛,可以聯系我。當然最主要還是希望大家平平安安,身體健康吧。人瀏覽
-
只有借條,沒有轉賬憑證怎么辦?
幸去世,趙某兒子才發現父親有大量借條,聯系張某,張某一直推脫,兒子便找到本律師,幫其要回這筆借款。辦案過程:本律師在接到這個后,第二天便準備好材料去法院立案,但法院由于原告主體身份的原因,不予立案,本律師回來又想辦法補充其他材料,到法院成功立案,本案可謂是一波三折,立案后被告又聯系不到了,本律師聯系法院進行公告送達,才使得本案成功開庭,開庭過程中法官果然不出意料的問到了現金的問題,當然本律師極力在說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時的交易習慣,才達到了主辦法官的內心確信。結論:只有借條,沒有轉賬憑證不要怕,只要找的負責人的律師,是完全可以幫你追回所有欠款的。人瀏覽
-
大唐云岡熱電與工商銀行貸款糾紛案
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劉琨律師在接受大唐熱電的委托后多次赴北京、托克托等地調取案件核心證據庭審中他通過多種證據形式還原了案件真相,最終庭審后中國工商銀行向人民法院申請撤訴,該案為大唐熱電避免直接損失9000余萬元。人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