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擔保的作用有哪些
導讀:
債權擔保的作用有可以保證債權的實現,抵押擔??梢栽趥鶆杖瞬宦男袀鶆諘r,債權人將其財產進行拍賣并優先受償。借款人可以將對的財產進行質押或者收取定金。
債權擔保的作用有:
1.保證是債的擔保方式的一種,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擔保是貸款的一種擔保方式,即借款人可以用銀行存款單、債券等權利憑證作為質物交貸款銀行保管,當借款人不能還款時,貸款銀行依法處分質物償還貸款本息、罰息及費用。
4.定金是指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后或履行前,依照約定向對方支付的一筆金錢,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5.留置是指債權人因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依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該財產,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留置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清償。
擔保人的擔保期限依照合同約定,如果合同未約定的。擔保期限按擔保方式不同來分別計算:
1.一般責任保證中,保證期限為約定的保證期限內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限的,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在上述期限內,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責任消滅。
2.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期限為約定的保證期限內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限的,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在上述期限內,債權人未對保證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責任消滅。
法律快車提醒,保證人在法院判決書中明確享有追償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另行向法院起訴要求主債務人償還墊付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依法作出的判決已在判決主文中明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故無需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就可依法請求行使追償權。享有追償權的保證人履責后可直接申請執行。已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未被債權人主張過權利的保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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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的解除方式有:1、協定解除,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賃合同;2、約定解除,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解除房屋租賃合同;3、法定解除,一方違約,另一方主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訂立租賃合同后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可以轉讓,經出租人同意可以轉讓。租賃合同中已經約定可以轉租、或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給第三人。新簽訂的租賃合同應符合雙方意愿,轉租時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內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過剩余租賃期限。
贈與合同發生效力滿足下列條件可以撤銷:受贈人存在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的行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等。撤銷權一經行使即發生效力。因撤銷權為形成權,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贈與合同關系歸于消滅。
手寫協議書需滿足協議雙方自愿訂立該協議、協議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協議書內容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不牽涉到第三方的利益,經雙方簽字,該財產協議書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協議內容涉及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則該財產協議書無效。
贈與合同在沒有轉移財產所有權,且非公證、慈善等贈與情形的,那么便可以隨時撤銷。如果贈與財產完成了交付,需要法定事由,如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才可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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