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調休可以代替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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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場生活中加班是很正常的一件事,雖然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外加班,但是是有加班費的。那么補休代替加班費是否合法呢?接下來法律快車小編就為您準備了這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到您。
加班在一些企業成為員工的家常便飯,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對于加班的員工需要支付加班費。有的企業為了減少自己的運營成本,會選擇用調休代替加班工資。那么加班調休還需要給加班費嗎?接下來法律快車小編就為您準備了這方面的知識,歡迎瀏覽。
加班費,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那么補休可以代替加班工資嗎?法律快車小編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用人單位需給在職員工按照規定要求交納公積金。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依法繳納公積金費用。用人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將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輕工傷的賠償:七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的13倍,八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11倍,九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倍,十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倍等;而除此之外,還有醫療費、鑒定費等費用,都可依法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搬遷的補償標準:企業如果因搬遷而與勞動者解約,需要按照勞動者在該企業中工作的年限進行補償。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員工曠工的,單位可以按規定扣除其曠工當天的工資。如果因員工本人的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還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從其工資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曠工比較嚴重的,用人單位有權直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
在休息日安排的調休可以代替加班費。企業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可以首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調休的,則可以依法支付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不能安排調休,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