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的債務怎么還
導讀:
離婚后的債務還款方式是需要由雙方協商一致共同清償,如果是屬于個人債務,則不需要雙方承擔償還能力,如果雙方無法協商的情況下,是可以由法院對此進行審判的。
離婚后的債務還款方式是首先需要明確該債務的性質,如果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即使離婚也需要用夫妻共同債務償還;如果屬于夫妻個人債務的,則由債務方用自己的財產獨自清償。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1.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的原則。夫妻財產共同所有,共同債務共同清償,還規定了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由此,夫妻共同債務,雙方也有平等的清償權,在與債權人協商一致的原則下,可由夫妻雙方約定各自的責任和清償日期,也可約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償,而后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清償一方向另一方追討。
2.協商一致的原則。對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雙方應從各自的實際承擔能力和經濟來源出發,協商一致解決,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擔。如果協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訴訟,由人民法院判決決定。
3.依法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原則。
4.堅持男女平等與保護婦女利益相結合、考慮雙方當事人實際履行能力的原則。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法律快車提醒您,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引用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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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法院審理認為,張某在與吳女士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向馬先生借款,均有借條為證。本案中的吳女士并沒有證據證明馬先生與債務人張先生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故上述債務應為吳女士與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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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為共同生活或履行撫養、贍養等法
夫妻一方的債務是能執行夫妻共同財產的。且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所負的債務,認定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以共同財產的全部范圍予以凍結,若為個人債務的,則應在債務人份額內予以凍結。無法分割的,可先全部凍結。夫妻協議分割共有財產,并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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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關于債務的新規定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為家庭生活欠的債務以及夫妻共同簽名確認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用共同財產進行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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