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期限沒有到房東可以不退押金嗎
導讀:
租房合同期限沒有到房東可以不退押金,租房合同沒到期,若租賃合同明確約定租客租期未滿退房或者轉租時,房東可以直接扣除租客的押金,那么合同約定有效,房東有權不退還押金。若在租賃合同上沒有對押金有直接約定的,押金應退給租客。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金支付期限屆滿,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即構成遲延,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若超過承租人超過合理期限仍未支付租金,則構成逾期。
法律快車提醒您,我國法律沒有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的有效期,租房合同的有效期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自行約定,但是房屋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規定,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租房合同沒到期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ㄒ唬┮虿豢煽沽χ率共荒軐崿F合同目的;
?。ǘ┰诼男衅谙迣脻M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ㄈ┊斒氯艘环竭t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ㄋ模┊斒氯艘环竭t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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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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